根据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》(安委〔2012〕10号文件)、根据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(安监总局3号令)、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安监总局30号令)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》(渝府发〔2013〕15号)等一系列文件要求,重庆市安监局多次发出文件,从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上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统一培训,严格考核,符合条件予以发证,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”方能合法上岗。凡违反上述法令,无证上岗,其单位和管理人员及操作员本人须承担法律责任。 

2021年8月16日,国务院安委办、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,会议要求:大力培养适应高危行业安全需求的新时代产业工人,严格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制度,对假培训、假考试、假证书的,对当事人和用人单位、培训单位一并依法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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